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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2-05  浏览次数:[]

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笔试(以下简称CET)即将开考。为加强安全管理,严肃考试纪律,确保组考工作平稳顺利,现就我校CET考点组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考试科目、时间及考场设置

2023年下半年CET笔试时间为12月16日(星期六),开考科目和时间如下:

12月16日

考试种类

考试代码

考试时间

上午

英语四级(CET4)

1

9:00-11:20

下午

英语六级(CET6)

2

15:00-17:25

CET4考场设置于高新校区思贤楼、立心楼、博文楼及其副楼,石鼓校区综合楼;CET6考场设置于在高新校区立心楼、思贤楼举行。考试所使用教室如有教学活动,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调整。

1.学校成立CET工作领导小组,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任主考,教务处长和外国语学院院长担任副主考。CET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负责组织协调考试组织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,做好考务系统管理、报名核查、考场编排、考务材料的编印、考务用品准备、考务负责人培训、考试运行监管、试题运送和保密、考试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。

2.学校设立分考区,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分考区主考并签订《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》,负责本考区的考务组织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:

(1)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监考和考务人员遴选培训、试题的收发与清点、考场设施报修维护,考试实施与过程监督管理、做好考生管理和各类信息核和报送(特别是缺考考生信息及条形码异常情况)。

(2)各二级学院要向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下达《教学任务通知书》,落实监考任务。监考人员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,要选派1名有组考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担任本单位考区考务负责人,负责本学院考务培训和考务组织管理工作。

(3)各二级学必须于12月16日前组织完成本单位监考和考务人员安全保密培训、考试纪律和组考业务培训,所有考务和监考人员必须参加培训,熟知CET考务工作流程。

(4)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,创造良好的考试氛围,考前要通知学生签订《考试诚信承诺书》,要通知学生按时打印准考证,考试时携带准考证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,对丢失证件的学生及时补办或开具相关证明。

3.各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,密切配合,相互协作,保证考试顺利进行。

(1)宣传部负责考试前后网络舆情监控工作。密切关注助考机构宣传内容,彻底清理校园内涉及CET的小海报、野广告等有害信息,净化校园环境;对本校的校园网、各类自媒体进行监控,发现有害信息迅速处理;

(2)外国语学院负责考试听力放音工作。做好考前的听力设备和备用设备检查及调试,播放设备提前做好渗水、漏电等易发故障检测,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按要求配备备用电源,加强听力播放过程中的监控和播放人员的培训,播音设备要提前清空记忆资料,避免错放。考前做好考生听力设备试听工作,考试播放时只需按播放键即可,中间无需任何操作。

(3)网络与信息技术处要在考试期间(12月16日07:30—17:30)暂时关闭学生区校园网,安排人员对试题发放过程录像,12月7日前调试并确保试题保密室监控与省考试院监控正常对接。

(4)保卫处要做好考试期间安全保卫工作。在考试前后配合做好试题的押运和保密室外围巡逻,在考试期间在考场楼前设置警戒区并维持秩序。

(5)后勤管理处确保考试期间正常供电供水,做好校园卫生清洁,按照《考试期间通勤车发车安排》(附件)调整安排好考试期间学校通勤车运行,设立医疗组,及时处置考生突发疾病情况。

(6)在12月16日(星期六)前,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单位教室进行检查,及时更换教室挂钟电池,校正时间,彻底清扫并保持教室卫生清洁,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。确保上午8时、下午14时前打开考场前后门锁。

4.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自觉遵守《CET考务人员须知》和《CET监考人员守则》,严格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监考人员考场指令及考务管理工作相关规定。在开考前,监考教师要对照本考场考生的考场座位表,认真核对考生的有效证件,对考场座位表底册不符者,坚决不允许参加考试,并立即上报考务办予以处理,要认真检查考生条形码粘贴条是否正确。所有进入考场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,严禁在考试各个环节或各个地点拍照。

5.考生入场考试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件、准考证、学生证及考试袋(含考试用品)其他物品一律不准进入考场。考生必须三证齐全,证件不齐全的考生在由学生所在学院以学生学籍档案为准,查验该生其余有效证件,确认其余有效证件与准考证和考生本人相符后,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证明,粘贴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,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
6.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,对于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,利用无线耳机、手机、对讲机、电台等各类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在校生,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法规予以开除学籍,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,供后续考试、升学或求职时相关院校或单位采用,作弊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7.为加强监督,欢迎广大考生对违纪作弊现象进行举报(举报电话:3566216,邮箱:jwk3566216@163.com)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
附件:考试期间通勤车发车安排

教务处

2023年12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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